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明利绿水山庄翠堤春晓明利绿水山庄-翠堤春晓(四期)34栋2单元6层2号、27栋3单元3层2号、28栋3单元10层1号、28栋3单元6层1号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东2010008039)/《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东2013004602)/《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东2012003022)/《房屋他项权证》(证号:东201200293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