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956号


2026-09-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956号

  根据(2026)鄂0106执6308号,易漫、钱佳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538号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5003GB00048F00010032  武昌区楚材巷161号都景园1栋2层4、5室  依据(2026)鄂0106执恢63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鄂0106执恢63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解除抵押。 
2 鄂(202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538号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5003GB00048F00010033  武昌区楚材巷161号都景园1栋2层4、5室  依据(2026)鄂0106执恢63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鄂0106执恢630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解除抵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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