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953号
根据(2026)琼0108执恢187号,刘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昌国用(商2012)第3446号 | 孙卫东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13024GB00001F00080043 | 武昌区虹顶家园(二期)13栋1层8室 | |
| 2 | 市2012008471 | 孙卫东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13024GB00001F00080043 | 武昌区虹顶家园(二期)13栋1层8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