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913号


2026-09-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913号

  根据(2026)鄂0114执923号,黄磊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220615号 李勇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07GB00254F0001001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C地块阳光丽景4栋1单元5层1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黄磊磊(公民身份号码:420983198609164019)名下。作废产证。 
2 武开国用(商2002)字第444号 李勇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07GB00254F0001001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C地块阳光丽景4栋1单元5层1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黄磊磊(公民身份号码:420983198609164019)名下。作废产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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