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905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1310号、(2025)鄂0102执恢1310号之三,杨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13722号 | 杨名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8006GB00056F00010509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步行街南路17号光谷世界城西班牙风情街1栋C单元2层82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