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881号
根据(2025)鄂0111执恢783号,钱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9347号 | 武汉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6010025GB00060F00010059 | 武昌区中南路街静安路16号向阳村城中村改造K3-2地块(静安上城二期)1栋/单元22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