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871号
根据(2026)鄂0102执141号之二、(2026)鄂0102执141号之一,张仁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9809号 | 湖北兴诺远典当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2010GB00090F00040217 | 硚口区长安路2号永利村城中村改造还建项目调剂地块3号楼2单元7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