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220号


2026-08-31  来源:本站

  舒新望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白沙洲街长江路32号长江紫都三期13栋1单元22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14)字第1251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301147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舒新望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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