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6第254号


2016-06-03  来源:本站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遗失位于黄陂区许庙村汉口湖畔一期7栋1单元8层1室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武房期黄字第2011016935号),现声明作废。15个工作日后,本人/本单位将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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