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6第252号


2016-06-03  来源:本站

  朱泯泽 董爱玲遗失位于汉阳区马沧湖东路以西、墨水湖北路以北新长江·香榭琴台4栋3单元24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6第367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阳字第2016003009-1、-2号),现声明作废。15个工作日后,本人/本单位将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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