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6第246号


2016-06-03  来源:本站

  彭文涛遗失位于武昌区文昌门11栋11单元1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14)第283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4013916),现声明作废。15个工作日后,本人/本单位将申请补发。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