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双桥村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双桥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集有(2013)第2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集有(2013)第201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集有(2013)第201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集有(2013)第202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双桥村农民集体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