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844号
根据(2026)鄂0103执3390号之二、(2026)鄂0103执3390号,刘洋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437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2004GB00013F00010138 | 江岸区和谐大道128号新建居住项目(跃进村城中村改造K5地块)1栋1单元20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