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823号


2026-08-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823号

  根据(2026)鄂0115执恢241号,(2026)鄂0115执恢241号之一,郑肖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国用(2009商)第1162号 王代武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0028GB00020F00010068  洪山区洪山街井岗山村景虹花园一期3栋1单元5层501室   
2 武房权证洪字第2009000646号 王代武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0028GB00020F00010068  洪山区洪山街井岗山村景虹花园一期3栋1单元5层50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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