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6113号


2026-08-27  来源:本站

  王宏愿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和平街友谊大道508号时尚欧洲9号楼B座1单元27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3974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宏愿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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