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6第230号


2016-06-01  来源:本站

  宋宁娜遗失位于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凯乐花园1栋2单元11层4号的《》(证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11002479),现声明作废。15个工作日后,本人/本单位将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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