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793号
根据(2026)鄂0192执1262号之三,刘义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24694号 | 赵露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2002GB00226F06870038 | 江夏区江夏大道明泽街8号碧桂园天玺湾(7#、11#-14#、100#-188#住宅,4#、5#、7#配电房,地下室)12栋2单元7层2号 | 依据(2026)鄂0192执126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该房屋的查封、抵押,并过户至刘义亮名下。 |
| 2 |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6215号 | 赵露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5002002GB00226F06870038 | 江夏区江夏大道明泽街8号碧桂园天玺湾(7#、11#-14#、100#-188#住宅,4#、5#、7#配电房,地下室)12栋2单元7层2号 | 依据(2026)鄂0192执126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该房屋的查封、抵押,并过户至刘义亮名下。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