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751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16执恢629号之二,张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黄陂国用(2013)第6730号 | 李亮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6010018GB00017F00050002 | 黄陂区前川街东寺村、群光村南美银邦三期1栋1单元14层1室 | |
| 2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3006200号 | 李亮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6010018GB00017F00050002 | 黄陂区前川街东寺村、群光村南美银邦三期1栋1单元14层1室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