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833号


2026-08-18  来源:本站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七路以东、奥林路以北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七路以东、奥林路以北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134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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