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684号
根据(2025)琼0106执恢646号之二,李兴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0603645 | 向伶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11009GX00096F00010006 | 武昌区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地下车库-1层A04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