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67号


2026-08-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67号

  根据(2026)鄂0104执恢159号之一,杨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12199号 深圳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2002GB00018F00310025  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紫润明园(北区)31栋1单元6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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