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65号


2026-08-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65号

  根据(2026)鄂0105执1199号之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0014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0001GB00006F00070059  汉阳区赫山新村46号碧水晴天三期209栋1单元10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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