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60号


2026-08-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6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173号之二,阮贵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改2007)第130594号 陈凯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5007GB00013F00010093  江汉区万松园小区43栋2单元9层4室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阮贵娥名下。 
2 江2006005428 陈凯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5007GB00013F00010093  江汉区万松园小区43栋2单元9层4室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阮贵娥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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