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659号
根据(2026)鄂0103执142号之二,熊利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江2011006601 | 徐浩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3007GB00021F00010029 | 江汉区东方名园A单元6层603室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熊利华名下。 |
| 2 | 江国用(交2011)第195798号 | 徐浩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3007GB00021F00010029 | 江汉区东方名园A单元6层603室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熊利华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