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57号


2026-08-14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57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847号,孙建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0300号 武汉金敦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2012GB00003F00010178  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  1、解除备案在孔长河名下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三套房屋的所有查封和抵押。 2、先办证至孔长河名下,再协执过户转移至买受人孙建波名下。 
2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0299号 武汉金敦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2012GB00003F00010179  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  1、解除备案在孔长河名下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三套房屋的所有查封和抵押。 2、先办证至孔长河名下,再协执过户转移至买受人孙建波名下。 
3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0123号 武汉金敦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2012GB00003F00010180  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  1、解除备案在孔长河名下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1号办公楼栋/单元21层(14)办号、(15)办号、(16)办号三套房屋的所有查封和抵押。 2、先办证至孔长河名下,再协执过户转移至买受人孙建波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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