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35号


2026-08-13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35号

  根据(2026)鄂9006执恢550号,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08022148 杨超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14001GB00079F00020005  江汉区裕荣家园2栋1单元1层1室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抵押)。 
2 江国用(商2008)第157029号 杨超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14001GB00079F00020005  江汉区裕荣家园2栋1单元1层1室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抵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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