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634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1317号,张伯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汉南不动产证明第0008301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3005014GB00020F00020137 |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北侧楚天府(2018-065)4号住宅楼、5号住宅楼栋5号住宅楼一单元16层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