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冬 ,陈小利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沌口小区海天一色听涛园17栋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15)第3242-1号,蔡国用(2015)第324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蔡2015002996-1号,蔡2015002996-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冬 ,陈小利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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