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711号


2026-08-13  来源:本站

  叶亮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街11号加州阳光CO2栋1单元1层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1)第0472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48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亮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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