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磊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马池北路6号马池还建小区三期3栋1单元16层1号、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马池北路6号马池还建小区三期3栋1单元16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65907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6591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瞿磊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