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6第5842号


2026-08-12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6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符涤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西湖区七支沟西、107国道南M3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7层20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0884号、东国用(商2013)第130201261号  符勇50%   
2 符涤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西湖区七支沟西、107国道南M3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7层19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0885号、东国用(商2013)第130201262号  符勇50%   
3 符涤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西湖区五环路区审计局集资楼1单元1层东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0012639号、东国用(集2010)第101209267号  符勇50%   
4 符涤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西湖区七支沟西、107国道南M3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7层18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0886号、东国用(商2013)第130201263号  符勇50%   
5 符涤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东西湖区七支沟西、107国道南M3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7层21室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0883号、东国用(商2013)第130201260号  符勇50%   

公告单位: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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