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626号


2026-08-12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626号

  根据(2026)鄂0116执恢523号之一,刘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2012008379 万璐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3026GB00007F00120026  洪山区洪山街南湖村南湖名都12栋1单元6层602室   
2 洪国用(2012私)第6474号 万璐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3026GB00007F00120026  洪山区洪山街南湖村南湖名都12栋1单元6层6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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