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611号
根据(2026)鄂1022执恢111号,胡媛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0870号 | 杨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10024GB00019F00680158 | 武昌区中南路街宝通寺路2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西区)5栋/单元36层7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