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597号


2026-08-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597号

  根据(2026)鄂0191执恢288号之二,胡明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3415号 梁艳清,莫云章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4070002GB00207F0002017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1地块金色港湾五期1栋1单元12A层3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胡明全(公民身份号码:422729197009034235)名下,产证作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