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一期B区”5#至25#办公楼、B1#至B4#办公楼、S-1#至S-2#商业及地下室24栋/单元1-2层(5)办公号、24栋/单元1层(7)办公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5468号)/《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546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