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604号


2026-08-08  来源:本站

  姬钢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二七路224号商业、商务设施、居住项目(产权调换房)9号楼31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279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姬钢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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