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601号


2026-08-08  来源:本站

  袁泽齐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01号光谷悦城一期6号楼2单元4层05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55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泽齐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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