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543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鄂0192执3414之二,刘登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2207号 | 武汉北辰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6003027GB00024F00320085 | 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商住楼、办公楼(黄陂临空港P111地块19-21#、23-37#、北大门及地下室)30栋2单元13层1号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