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559号


2026-08-06  来源:本站

  谭汉元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长丰大道105号/(长丰村K5地块)11、14栋11号楼单元46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2734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汉元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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