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490号


2026-08-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490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890号之一,胡劲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1951号 湖北怡清雅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2410005GB00006F00100040  东西湖区径河农场跃进大队怡清雅筑二期29栋/单元5层4号  协执过户 买受人:胡劲松 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移送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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