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16第138号


2016-05-09  来源:本站

  聂伟遗失位于硚口区长丰乡长丰村天顺园小区909栋1单元3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国用(商2012)第257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11001109),现声明作废。15个工作日后,本人/本单位将申请补发。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