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480号
根据(2026)鄂0104执恢237号之七、(2026)鄂0104执恢237号之七 (2026)鄂0104执恢237号之六、(2026)鄂0104执恢237号之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黄201400645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安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6008002GB00414F00010008 | 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弘毅建材工业城综合楼14号楼2层1室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弘毅建材工业城综合楼14号楼1层1室 | |
| 2 | 黄201400645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安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6008002GB00414F00010009 | 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弘毅建材工业城综合楼14号楼2层1室武湖农场汉施路39号弘毅建材工业城综合楼14号楼1层1室 |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