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509号


2026-08-05  来源:本站

  赵宇,王琳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徐东路七星四季花园3栋1单元6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3私)第361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0864-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0864-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宇,王琳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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