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457号
根据(2026)鄂0102执恢176号之一、(2026)鄂0102执恢176号,柳士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4851号 | 彭园园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0018GB00007F00020052 | 江岸区后湖街正义路16号附1号紫轩·美佳2栋1单元5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