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455号
根据(2025)鄂10执901号之三,胡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0665号 | 胡立强,李华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22GB00001F00030009 | 武昌区水果湖街洪山路62号桃山村3栋2单元7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