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462号


2026-08-03  来源:本站

  程时欣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光霞西路1号新建居住项目(金地·保利·褐石公馆二期)3栋2单元27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031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时欣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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