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433号


2026-07-31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433号

  根据(2025)鄂0117执恢189号之二、(2025)鄂0117执恢189号之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新国用(2012)第分127号 武汉市佳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7101046GB02001F00020016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路(佳阳国际商务小区)3号楼3单元1层7号   
2 武房权证新字第2012002379号 武汉市佳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7101046GB02001F00020016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余泊路(佳阳国际商务小区)3号楼3单元1层7号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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