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第3419号
根据(2026)鄂0105执恢146号之一,伍紫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13006575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期房抵押证明 | 420104009001GB00003F00030133 | 硚口区沿河大道以北、硚口路西侧星汇云锦3栋1单元17层3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