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3411号


2026-07-31  来源:本站

编号:2026第3411号

  根据(2026)鄂01执恢35号之二,吕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WUBC20131115 武汉山水美城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06002010GB00008F00010297  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6层16号   
2 昌2013009154 武汉山水美城置业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6002010GB00008F00010297  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6层16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1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