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5379号


2026-07-31  来源:本站

  曾庆秀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6号经发·龙湖·云山居(住宅、商业及地下室等)B-10栋1单元5-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787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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